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祥和欢度节日,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根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向企业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守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副职应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共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完善制度,杜绝违规行为
各企业务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等。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三、全面开展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各企业务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针对当前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可燃粉尘作业、金属冶炼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和劳动密集型等企业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员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工作落实情况,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发包、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厂房、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租方应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发包或承租,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发包方或出租方要承担主要责任,并与承包和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强化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处突
各企业要加强事故灾难的预测预报预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督促工贸企业结合自身生产作业特点,进一步完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要建立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障应急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上报,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撤人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